春节前,学院123名高职学生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。根据市教委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(试行)的文件精神,学院各系在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中进行评选。评审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择优的原则,主要依据学生在校期间的成绩、思想品德、遵纪守法、家庭经济困难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自我解困意识等方面指标进行比较,并在校内公示,广泛地听取意见,在无异议后在上报市教委。今年评出的获奖学生,均获得学院06学年的综合奖学金,有义务献血和特奥志愿者的经历,且家庭经济比较困难,有自我解困的意识,符合文件的精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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